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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增强爱民意识、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颍纪[2009]5号)文件精神,确保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按照“一阶段一部署、一阶段一检查、一阶段一通报、一阶段一总结”的总体要求,经县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县主题教育活动第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09年3月30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与被督查单位确定。
二、督查内容
1、机构建立情况:是否按照要求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否确定专人负责;是否落实办公场所、办公经费。
2、方案制定情况:是否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并上报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日程安排、制定学习计划。
3、动员部署情况:是否及时召开动员会,传达县动员会精神并上报开展动员会情况汇报。是否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
4、文件学习情况:是否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第一阶段学习计划;是否按照学习计划收集学习资料;是否按时开展学习并做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手写)。
三、督查方法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暗访等形式进行。每乡镇抽查1—2个村和10户群众。
四、督查要求
1、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对待督查,认真做好迎查工作。
2、突出重点。重点检查各被督查单位的学习情况:学习计划、会议记录、学习笔记。
3、严明纪律。督查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于律己,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形成有:督查情况、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如何改进的书面材料,于4月4日前送交县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
县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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