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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勤廉兼优好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投稿:陈强    日期:2009年03月18日     【字体: 】【打印】【关闭
 

 

各乡镇主题办:   

  为深入开展“增强爱民意识、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使活动更具针对性、生动性和有效性。按照《实施方案》第一阶段要求,经县主题办研究决定,在全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开展 “勤廉兼优好干部”评选活动,树立一批身边的先进典型。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全县各乡镇、镇直机关、村(居)中勤廉兼优的、具有示范作用的党员干部均可参加评选。每乡镇推荐1名。

  二、评选条件

  1、带头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端正,能模范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求真务实,乐于奉献,率先垂范,业绩明显。

  3、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德在人先,利居人后,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评选步骤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

  1、报名方式。一是自主报名。符合条件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可直接到各乡镇主题办报名。二是组织推荐。通过各乡镇主题办推荐。

  推荐材料:(1)《颍上县“勤廉兼优好干部”候选人推荐表》,须经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或村和各乡镇审核盖章。

  (2)事迹材料,字数2000字左右,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经历、主要表现和主要成就。

  2、评审公示。经县主题办审核后,召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并将人选的基本情况在各推荐乡镇和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

  3、表彰宣传。对评选出的“勤廉兼优好干部”进行表彰、宣传。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乡镇主题办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这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推荐材料(纸质和电子版)请于3月21日前报县主题教育办。

  2、严格把关。被推荐的 “勤廉兼优好干部”候选人应是全镇(乡)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优秀典型,各乡镇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3、加强宣传。各党支部要以此为契机,树立一批有成效和说服力的典型进行宣传,营造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把主题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附件:颍上县“勤廉兼优好干部”候选人推荐表

颍上县“增强爱民意识、规范从政行为、

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

2009年3月18日

 

主题词: 勤廉兼优好干部  评选活动  通知

主  送:各乡镇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