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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颍上县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投稿:张浮沉    日期:2006年12月20日     【字体: 】【打印】【关闭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通知

办[2006]89号

 


 

关于成立颍上县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颍上县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刘树生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主任:孙东亚 (县委副书记)

      闫  涛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蒋  灵 (县人大副主任)

      汤传海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刘江淮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郑冠明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叶  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孙  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袁  斌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松涛 (县法院院长)

      艾  民 (县检察院检察长)

      刘德松 (县公安局局长)

      张志刚 (县建设局局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邓守功 (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王  军 (县纪委常委)

      汪培忠 (县工商联党组书记)

      王安全 (县中小企业局局长)

      杨士生 (县政府法制局局长)

  县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刘江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