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取 号: | KE001011501200906065 | 内容分类: | 政府公告 |
| 发布文号: | 发文日期: | 2009年06月26日 |
颍上县应、离届大中专毕业生:
根据《阜阳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有关政策对于我县未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应转至县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从接收档案之时起提供免费为未就业毕业生保管档案两年的服务。在档案保管期间,人才中心保证档案安全,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提供档案收集、整理、转递等服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身份证、调档函等有效证件在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办理档案接转手续。
本中心系颍上县人事局直属机构,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为颍上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为各类人才服务”的宗旨,竭诚为单位用人和个人择业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务。本中心根据毕业生的需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积极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代理等相关社会化服务。
人事代理服务内容:1、人事档案代管;2、人才流动与引进; 3、综合服务:包括确认干部身份、转正定级、计算工龄(从人事代理之日起计算工龄)、代办户口落户、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资调整,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称的确定、晋升评审申报,聘用合同鉴证等。
哪些毕业生可委托人事代理:1、在颍上就业,单位不能或不愿接收档案、户籍关系的;2、在外地市就业,单位不能或不愿管理人事档案与户籍关系的;3、因考研、出国等原因暂缓就业的;4、暂未落实单位,希望在颍上就业的毕业生均可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人事档案和户籍关系。
委托人事代理需提交材料:二寸免冠彩照四张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中心申请人事代理
特别提示:为方便广大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业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欢迎毕业生前来咨询。
地址:颍上县解放南路西侧14号(颍上县民政局北50米)
咨询电话:0558-4413714
颍上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