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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取 号: KE001011002200906001 内容分类: 政府常务会议
发布文号: 第5号 发文日期: 2009年06月22日

 

 

 

 

 

第5号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六月十六日


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纪要

 

2009年6月10日下午,代县长熊德超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第37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曹伟、张华久、马建、吴巍、徐建辉、李忻洲,县人武部部长张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江鹏出席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督查室、县人事局、发改委、交通局、财政局、水务局、河道局、建设局、国土局、安监局、环保局、地震局、慎城镇政府、八里河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就新东方大道前期建设工作和县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筹备情况两项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形成一致意见。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关于新东方大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交通局局长王玉坤关于新东方大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交通局关于新东方大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新东方大道工程项目的建设对拉开颍城总体框架,缓解县城交通压力,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工程能否顺利推进,事关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全面实现,事关颍上对外发展形象。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程序实施,工作要细之再细,精益求精,保质保量,力争2010年3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

会议决定:

(一)切实加强新东方大道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县政府成立新东方大道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崔黎同志任组长,马宏亮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慎城镇、夏桥镇、八里河镇镇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王玉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确保工程整体推进,顺畅运行。所有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开会共商解决,所有大笔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提交县长办公会或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县政府督查室根据工作序时进度及时跟踪督办,针对办理落实情况予以通报,确保工程高质高效快速推进。

(二)明确工程出资和建设管理主体。项目出资方为颍上县慎泰城市投资公司,项目建设管理主体为县交通局。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前期项目审批、征地拆迁、规划设计等工作。规划方案要具有前瞻性,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完善以后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三)严格规范程序。工程管理要依法合规进行,坚决杜绝任何非法转包、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工程在“阳光”下运行,要让工程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资金管理程序要规范合法,领导小组要设立资金专户,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封闭运行。资金使用和流向及时做到信息公开,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

(四)坚持质量第一、效率第一,抢工期、抢进度,积极做好前期各项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县政府对工程前期经费给予支持。

二、关于县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筹备情况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江鹏关于县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县政府办公室对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定于6月12日召开。

 

 

 

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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