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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取 号: KE001011401200906001 内容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文号: 发文日期: 2009年06月02日
颍上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颍上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指挥部机构组成

    2.2 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2.3 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3 预警级别与发布

    3.1 预警级别

    3.2 预警发布

  4  应急响应

    4.1 Ⅰ级响应

    4.2 Ⅱ级响应

    4.3 Ⅲ级响应

    4.4 Ⅳ级响应

  5 信息发布

  6 灾情报告和评估

    6.1 灾情的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6.2 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6.3 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7 应急保障

    7.1 资金保障

    7.2 物资保障

    7.3 应急队伍

  8 灾后恢复重建

  9  附则

    9.1 奖励

    9.2 责任追究

    9.3 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颍上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颍上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以及我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实际情况。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1.4.2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行、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1.4.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1.4.4  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1.4.5  军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依靠和发挥驻颍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和各专业应急队伍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的作用,在紧急情况下调动全县社会力量,共同完成抗雪防冻救灾任务。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指挥部机构组成

县政府设立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以及武警、消防部队以及县民政局、县经委、县交通局、县商务办、县卫生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经委(国资委)、县商务办、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气象局、县建设局、县农委、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国土局、县粮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电信运营商(移动、电信、联通)、颍上供电公司、武警驻颍部队的负责同志。

2.2  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2.2.1  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指示;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并视情况请求上级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驻颍武警部队给予支持;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信息报告和综合协调工作,在本预案Ⅱ级响应启动后,承担综合组工作。

(2)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县内主流媒体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3)县民政局:负责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倒塌民房重建工作,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4)县交通局:负责加强对全县各交通要道、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时组织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障全县公路交通畅通;指导国省道路沿线的各乡镇政府做好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保证道路正常通行;统计、报告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里程和公路、汽车站、服务区滞留人员数量。

(5)县经委(国资委):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期间全县煤炭的生产和调运;组织电力供应,协调有关地方和单位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电力抢修恢复,落实错避峰措施,实施有序供电;负责组织国有企业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及综合管理。

(6)县商务办:负责保证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7)县卫生局:负责做好医护人员和救灾工作准备,组织协调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8)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全县高速公路、国省道路路网的调度,对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车辆正常行驶时,采取限制车速、警车压速带道等多种措施,进行合理分流疏散;必要时,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理;指导各地加强对国省干道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对车辆通行进行合理分流,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防止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9)县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资金,并及时下拨落实到位。

(10)县发改委:负责会同县有关部门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积极争取和安排各类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做好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

(11)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协助开展灾情评估,并提出对策建议。

(12)县建设局:负责指导保障城市供水、公交等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行;指导供水等受损公共设施的抢修;动员县城各单位组织力量打通城市主干道,尽快恢复城市交通;指导房产局组织开展危房鉴定;组织专业人员赴灾区提供技术服务,帮助指导灾区开展灾后重建。

(13)县农委:负责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组织专业人员赴灾区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14)县水务局: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

(15)县林业局: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组织林业技术人员赴灾区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尽快恢复林业生产。

(16)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做好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做好教育部门灾情的核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17)县国土局:负责组织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

(18)县粮食局:负责组织粮食、食用油的货源,确保市场供应。

(19)县移动、电信、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网正常运行;指导灾后公用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工作。

(20)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协助做好医疗救援工作。

(21)县工商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市场管理。

(22)县物价局:负责开展灾区价格动态监测,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提请政府制定价格干预的意见,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23)颍上供电公司:负责加强对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和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企业和居民正常用电。

(24)武警驻颍部队:指挥所属武警、消防指战员积极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3  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为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向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灾情信息、灾害发展趋势、应对工作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煤电油运工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6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组: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经委、县商务办、县卫生局、县气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信息报告、宣传报道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生活救助组:县民政局牵头,县财政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3)交通工作组: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建设局、武警颍上县支队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和客货运输保障工作,全力为高速公路上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乡镇做好县乡公路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如遇较大范围、较长时间的车辆堵塞和人员滞留,可报请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统计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中断里程,统计交通滞留人员数量。

(4)煤电油运工作组:县经委牵头,县发改委、县商务办、县建设局、颍上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煤、电、成品油、燃气、公共交通的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

(5)市场保障组:县商务办牵头,县粮食局、县农委、县工商局、县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6)医疗卫生救助组:县卫生局牵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监管和供应、因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

3  预警级别与发布

3.1  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3.1.1  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1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全县2/3以上面积的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县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3.1.2  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1/2以上面积的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县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3.1.3  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1/3以上面积的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县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橙色以上预警信号。

3.1.4  级预警

全县部分地区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10个以上乡镇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县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黄色以上预警信号。

3.2  预警发布

县气象局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单位以及通信运营企业应及时播报和转发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Ⅰ级响应

4.1.1  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因灾县境内2/3(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4万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2万人以上;

(3)因灾死亡25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6万间以上。

4.1.2  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根据相应灾情,向县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由县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1.3  响应行动

(1)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

(2)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6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4)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5)相关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的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积极组织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4.1.4  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向县长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由县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4.2  Ⅱ级响应

4.2.1  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县境内1/2(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2万人以上、4万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12万人以下;

(3)因灾死亡15人以上、25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4万间以上、6万间以下。

4.2.2  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根据相应灾情,由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4.2.3  响应行动

(1)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6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相关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4.2.4  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4.3  Ⅲ级响应

4.3.1  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县境内1/3(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6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3)因灾死亡10人以上、15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2万间以上、4万间以下。

4.3.2  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报告,由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副总指挥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4.3.3  响应行动

(1)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县政府报告。

(2)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视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乡镇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情信息报告工作,并对受灾较重乡镇的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县经委负责组织协调煤炭生产、调运和电力供应。县交通局负责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县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畅通;指导受灾乡镇做好国省道路的除雪铲冰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全县公路路网的调度,维护正常交通秩序。县商务办负责做好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协调石油供应企业保证成品油市场供应。县卫生局负责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疫病预防、救灾药品器械供应,指导受灾乡镇开展救治工作。颍上供电公司加强对电网的维护,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恢复,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4)相关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国省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正常。

(5)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乡镇可向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报告,由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请求驻颍武警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3.4  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副总指挥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4.4  Ⅳ级响应

4.4.1  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1)因灾县境内1/5(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6万人以下;

(3)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5000间以上、2万间以下。

4.4.2  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报告,由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县民政局局长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4.4.3  响应行动

(1)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县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3)相关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积极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4.4.4  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县民政局局长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5  信息发布

5.1  信息发布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2  灾情发生后,县委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组织县电台、县电视台、外宣办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报道。

6  灾情报告和评估

6.1  灾情的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各级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民政、交通、经委、商务、卫生、建设、农业、水务、林业、粮食、旅游、气象、通信、铁路、供电等部门和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由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

6.2  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迅速报告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6.3  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等。救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7  应急保障

7.1  资金保障

县财政部门合理安排预备费,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2  物资保障

民政部门要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部门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扫雪除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

经委、供电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煤炭生产、调运和电力供应,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管理。

商务、粮食部门要做好猪肉、鸡蛋、蔬菜、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卫生部门要做好救灾药品保障工作。

7.3  应急队伍

民政、交通、公安、建设、电力、通信、卫生、农业、水务、林业、铁路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方案,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8  灾后恢复重建

(1)受灾地区政府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灾情况的统计工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2)县民政、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受灾地区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协助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及时下拨灾区。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指导灾区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3)恢复重建工作由受灾乡镇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并在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的指导下,发动群众,自力更生,尽快恢复灾区的生产生活。

9  附则

9.1  奖励

(1)各级各部门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9.2  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特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9.3  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县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乡镇人民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区(村)应当制定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4)本预案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信息来源:颍上县政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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