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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精心组织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核残工作
 
投稿:陈彦    日期:2009年03月03日     【字体: 】【打印】【关闭
 
 

    按照省、市部署,颍上县启动开展了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核残工作。为确保核残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运行,确保所有参与核残的贫困残疾人满意,颍上县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颍上县委、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今年重点实施的民生工程,在人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同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专门成立颍上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鉴定审查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核残鉴定专家组和评残审查组,核残鉴定专家组成员分别由10名县医院、中医院和县卫校的技术专家组成。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颍上县残联实行总动员,将全部的力量投入到核残工作中去,并实行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包保到位。

      二是结合实际,认真筹备。首先,该县认真制定了《颍上县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实施办法》,明确了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确定了工作管理原则和资金的筹集、管理和发放方式,严明了管理监督办法,建立了个人申请、村级和社区初审、乡镇审核、县残联审批的工作运行机制。其次,县政府办公室于2008年底部署各乡镇开展摸底排查,要求基层对辖区内残疾人必须做到入户核实、逐人核查、一户不漏、一人不少,切实掌握实情。第三,在2月16日正式启动前,编发了集中核残方案,各乡镇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将核残对象统一组织、集中乘车到县残联进行核残,确保了整个工作有序进行。

      三是政府主导,明确职责。该县规定,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残联负责全县范围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对象的确定、救助管理和实施工作。县残联、民政、财政部门负责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政策制定、运行规程的指导检查及资金的测算、分配和管理;民政部门负责提供城乡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的花名册等基本情况,并及时向残联、财政通报残疾人低保对象调整情况。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特别生活救助资金的有关工作。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受县残联、乡镇政府委托,承担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是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为确保整个工作运行的公正性,颍上县要求县残联和基层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对申请人的条件认真审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发放救助资金前应张榜公示。县残联设立公开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切实加强对《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于残疾评定专家组个别成员故意作出不合实情的残疾评定结果,县残联应予以否决,通报取消其评残资格,依照法律追究其相关责任。对于县残联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