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研讨·心得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文件·研讨·心得
 
加强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做法
 
投稿:政法委李军    日期:2008年09月15日     【字体: 】【打印】【关闭
 

 

加强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做法

                                        颍上县委政法委调研室
 
     政法机关是国家重要的专政机关,依法行使司法权和治安行政管理权,承担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近年来,我县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中共颍上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紧密联系政法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从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入手,以增强政法队伍拒腐防变能力为根本,以解决执法不公、不严、不廉问题为重点,狠抓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着力构建具有颍上政法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我县政法机关的反腐倡廉工作,树立了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为构建和谐新颍上、促进颍上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做法:    
     一、强化教育是基础,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拒腐防变能力                                  
     反腐倡廉教育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成效。颍上县委政法委按照党中央关于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从强化廉政教育入手,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引导政法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夯实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在教育中,一是坚持在教育的针对性上下功夫。既考虑到中央反腐倡廉精神的全局性,坚持把中央精神贯穿于党风廉政教育始终,又考虑到在微观上,紧密结合我县政法系统广大干警思想实际开展教育。二是坚持在教育的连续性上下功夫。通过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及“政法队伍建设年”、“公正执法树形象”等活动为载体,结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推进年活动,坚持对干警进行经常性教育、系统性教育,逐步巩固和深化教育成果。三是坚持在教育的实效性上下功夫。把教育内容、教育方式与教育对象紧密结合,让教育真正解决具体问题,取得最大化的教育效果。1、区分层次抓教育。对领导干部按照上级有关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政法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深入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并加大表彰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和示范引导作用。以谈体会、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化学习内容;以述职述廉、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方式,强化了领导干部的廉政守法意识,规范了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对中层以下干部,利用政法干部集中培训、廉政建设事迹报告会、请专家上辅导课等多种形式,突出抓好廉政权力观教育、作风教育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经常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干警从身边发生的案件中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促进廉政风气的形成。2、贴近实际抓教育。我们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分析新形势下政法干警思想状况的基础上,围绕廉政建设,先后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书画、篆刻、绘画作品创作;编写廉政格言,撰写散文、杂文、小小说等文艺作品、组织廉政歌咏比赛、诗歌朗诵会、观看警示录像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政法干警的勤政廉政的意识。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丰富了教育的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使党风廉政教育在广大政法干警中入耳入脑入心,使之在工作和生活中常念廉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从思想上真正筑起反腐倡廉的坚固防线,为加强新时期政法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制度建设是保障,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     
     制度是规范的依据,规范是行为的准则。近年来,我县政法各部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完善创新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对政法干警的监督管理,从而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力度。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委政法委作为同级党委领导协调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与政法各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制,各部门将目标责任进行了分解,具体地落实到相关岗位和人员上,做到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目标”。二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议事议程,融入政法工作的总体格局,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研究部署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组织分解任务,明确有关事项、主要内容、牵头领导、承办部门和完成时间,多次召开委领导班子和政法委全委会,定期听取专项汇报、经常组织检查督查和考核工作,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落实到政法业务、政法改革、队伍建设、执法保障的各项工作之中,同各项政法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落实。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的原则。县委政法委坚持定期召开政法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派员参加指导各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落实指导党风廉政责任制,监督领导班子及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党内监督制度,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四是努力形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政法各部门在完成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中,积极与其他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实效。同时,我县政法各部门与上下级业务部门之间,部门各内设科室职能部门之间齐心协力,加强沟通配合,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建设。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工作机制是确保各项政法活动有效运转的基础,也是体现政法业务工作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近几年,我们结合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围绕政法各部门业务和队伍建设中的重点问题,从行政执法、司法的薄弱环节入手,有针对性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建设。一是健全执法规范化机制。各部门结合业务实际,进一步统一工作标准,推进办案流程,使每一个执法环节都处在严密的制度规范之下,有效防止各种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和办案工作的随意性。同时,坚持以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加强对办案的动态管理和全程监督。二是构建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围绕办案诸环节的规范标准、承办人、审核人的职责要求、案件质量考核评价以及责任追究等各个方面,建立起较为有效的工作运行体系。三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坚持指标考核体系与监督目标效果的相互统一,修改完善考核项目,把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作为评价执法工作的基本标准,引导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成讲质量、重效果、比奉献的良好氛围。四是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实行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广泛征求意见,改进政法工作。                 
        三、强化监督是关键,在讲求监督实效上下功夫
      强化对执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加强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只有监督到位,才能使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取得实效。 
    (一)注重司法部门内部监督。通过上下级业务监督和政法机关内部的纪检监察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执法活动监督管理,防止出现办案过程中的不规范、不文明现象和办案工作的随意性。
    (二)注重法律监督。坚持公安、法院、检察三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增强工作透明度,使立案审理、判决、执行等各环节有效地置于监督之下。
    (三)注重社会舆论监督。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探索群众评价监督政法工作的新途径。通过开展社会测评、开通群众意见建设征集热线,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征求意见函、公布廉政监督电话、设立廉政举报箱、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提升群众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部门的认同度、信任度和满意度。
    (四)拓宽监督层面,创新监督方式。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积极尝试人民监督员介入办案现场的监督模式,加强执法执纪监督员监督,同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委的监督,多渠道、多层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预防司法腐败问题。
    (五)发挥政法委监督职能。我县党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干警执法不公、不严、不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开展集中教育整顿,限期整改问题。去年以来,颍上县委政法委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两次,共检查公、检、法三部门办理的刑事、民事、执行等七类案件387件,及时发现并较好地解决了存在的问题,规范了执法行为,促进了司法公正。
    (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把政法各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作为监督重点,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责任监督、日常自律行为监督和日常重大事项监督作为监督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和监督措施,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努力实现监督的多元化、经常化、及时化,确保监督到位。
    (七)完善执法责任制的配套措施。结合政法队伍建设,将执法质量和办理执法监督案件情况纳入政法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纳入政法年度目标管理之中,与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对因监督管理不力,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管理是重点,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政法干警处在行使司法权和治安行政管理权的最前沿,政法干警能否依法公平正义地行使权利,直接关系到政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加强政法干警的管理十分重要。
    (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和司法腐败现象,我们坚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工作机制与查处案件惩治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从严治警。针对少数政法干警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粗暴执法、以案谋私,徇私枉法,甚至充当不法分子“保护伞”等问题,加大了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去年对7名干警追究了法律和纪律责任,起到了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二)以专项整改为载体,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关键是改进工作作风。我县政法机关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和“强化爱民意识,规范从政行为”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通过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梳理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将“执法公正、一心为民”落到实处。1、对涉及民生的涉法涉诉案件加强监督指导,坚持以案结事了为目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特别是2007年以来,我们把办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法涉诉信访作为重点,通过调整思路、重新处理,适当补偿、个案救济等有效方式,使这些案件得到较为圆满解决。2、是对一些涉及民生、影响稳定的突出矛盾,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部门联动、责任追究、设立专项资金等有效措拖,予以有效化解。妥善处理因农村土地征用、煤矿塌陷补偿、城市建设拆迁、沿淮退建工程补偿、军队退役人员安置帮困、基层“两委”换届、非法集资传销等引发矛盾的热点问题以及前些年企业改制和乡镇人员分流等遗留的一些问题。3、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各项便民服务举措,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缩短办案时间、简便办案(事)程序,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切实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从我们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起申诉、化解的每一次矛盾中,感受到可靠的安全保障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坚持把“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有机结合,最大限度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县委政法委认真履行协管政法部门领导和指导政法队伍建设的职责,积极协助县委、县组织部考核选拔配备了政法各部门的班子成员和一批基层政法干部,为建设公正、高效、廉明的政法队伍提供有力保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坚持把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开展了各项争先创优活动,建立了例行体检制度,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案办公条件,加强了经费保障,开展向困难干警 “送温暖、献爱心”帮扶活动,对干警该严的严,该关心的关心,从而使我县政法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扎扎实实,又有声有色,始终在人民群众中保持了政法机关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