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颍政办[2008]83号
关于开展颍上县“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阜阳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阜政办传[2008]191号)要求,我县将组织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对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中期评估,有利于查找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差距和原因,对不适应形势要求规划内容及时进行修订,适时调整政策措施,促进规划更好的落实。同时,有利于解决规划工作中出现的“重编制、轻实施、缺评估”问题,转变规划编制理念,改进规划编制方法,为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奠定良好基础。
二、“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的范围和内容
(一)“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的范围:
颍上县“十一五”规划《纲要》及已经县政府审批的19个专项发展规划。
(二)“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的内容:
1、“十一五”规划《纲要》及专项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和差距;
2、“十一五”规划《纲要》及专项发展规划提出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3、完成各项任务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4、提出规划需要调整和修订的内容及政策建议。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估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工作负责人要亲自指导、参与“十一五”规划评估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工作班子,制定具体的评估工作方案,确保评估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十一五”规划的评估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加强调查研究,客观分析问题,反映真实情况,为规划的修改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认真撰写评估报告。为全面反映评估成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效;二是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十一五”末预测;三是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四是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五是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
(四)按时完成评估任务。县直有关部门的专题规划评估报告应于8月16日前报县改委(联系人:何玲玲,联系电话:4438578)。
附:颍上县“十一五”规划评估任务表
颍上县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七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
附件:
颍上县“十一五”规划评估任务表
一、颍上县“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县发改委负责评估)
二、颍上县“十一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县交通局负责评估)
三、颍上县“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县农委负责评估)
四、颍上县“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县水务局负责评估)
五、颍上县“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县林业局负责评估)
六、颍上县“十一五”工业发展规划(县经委负责评估)
七、颍上县“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县发改委、经委、商务办负责评估)
八、颍上县“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县教育局负责评估)
九、颍上县“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县科技局负责评估)
十、颍上县“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县卫生局负责评估)
十一、颍上县“十一五”对外开放发展规划(县商务办负责评估)
十二、颍上县“十一五”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县环保局负责评估)
十三、颍上县“十一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评估)
十四、“信用颍上”建设专项规划(县发改委负责评估)
十五、颍上县“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县扶贫办负责编制评估)
十六、颍上县“十一五”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县畜牧兽医局负责评估)
十七、颍上县“十一五”城建发展规划(县建设局负责评估)
十八、“生态颍上”建设专项规划(县发改委、环保局负责评估)
十九、颍上县“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县旅游局负责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