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取 号: | KE001011303200808004 | 内容分类: | 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情况 |
| 发布文号: | 发文日期: | 2008年08月04日 |
一、指导思想。操作流程和执法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件》规定执行,以“先税后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原则;本着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服务纳税人的纳税管理程序。
二、两税办税操作流程。一是申报纳税;契税纳税人在取得其具有土地、房产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之日起,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同级财政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具体操作流程是:纳税人到两税征收窗口(县行政服务大厅)申报纳税,纳税人提供必要纳税资料(原件备验,复印件征收机关留存),两税征收窗口审核并填写纳税申报表;两税征收组负责人审核后,征收开票窗口开具县行政服务中心换票收据到银行缴纳税款;纳税人持已加盖银行收讫章的县行政服务中心换票收据到征收窗口开具两税完税税票。凭两税税票,纳税人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证书;最后契税纳税人到征收窗口加贴契税贴花。二是两税减免户的纳税申报;征收窗口受理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连同纳税人提供纳税资料、纳税申报表上报农村局,由农村局领导签批后,稽查组查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后,上报财政局分管领导最后核批,征收组根据批准情况,开具免税证。
三、两税强制执法程序。两税稽查组发现或受理拒绝缴纳两税的案件后,实地调查,并到相关单位、相关人调查取证,确实存在的不主动缴纳两税的事实,经农村局领导审核,报财政局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立案;然后配合乡镇财政所对纳税人宣传教育,劝其缴纳两税,对仍不听宣传教育拒绝缴税的纳税人,两税稽查组依法行政执法,执法程序是:第一步对纳税人下达两税稽查前告知书。告知纳税人接受检查的时间,并告知纳税人被检查时的权力和义务。第二步向纳税人下达两税稽查通知书。第三步向纳税人下达两税纳税通知书,根据检查的情况,通知其缴纳契税的时间和税额。第四步向纳税人下达两税纳税限期通知书。对其仍不缴纳两税再做一次限期。第五步向其下达两税稽查结果意见反馈书,对其检查情况进行结论,并告知纳税人,即将对其拒不缴纳契税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告知纳税人接受处罚时享有的权力。第六步向纳税人下达契税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纳税人两税违法事实,即将处理的情况、处理的依据和纳税人享有权力。最后向其下达颍上县财政局两税行政处罚决定书。每个法律文书间隔时间为5至15日。每个法律文书都会有送达回证,最后装订成卷。完成上述处罚程序后,两税稽查组依法有两种选择强制其纳税,一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局领导批准,对其实行税收保全。
四、纳税人提供缴税或免税资料具体有:纳税(免税)申请书和身份证、房产或国土部门的纳税通知书、购房或购地相关手续和资料、房屋的评估书,二手房还必要提供原房产证书,如果是继承的还要提供公证书。如果是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果是房改房必须有县房改办出具证明材料。如果是拆迁户须有拆迁协议和相关的补偿手续。涉及乡镇的减免户,必须有所在乡镇财政所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