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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政办[2008]71号
关于开展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惠农政策,确保我县各项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到户,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抓好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办明电[2008]56号)精神和市政府6月27日会议要求,现就我县落实惠农政策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责任,优化服务,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补贴资金操作程序。要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关心农民、关注民生,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确保各项惠农补贴真正发放到农民手中,努力保持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势头。
二、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惠农补贴政策的行为。要切实加强对惠农补贴资金拨付发放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乡村干部擅自收取农户“一卡通”存折的行为,严禁由乡镇、村组干部代领、代发、代保管农户存折;严禁使用补贴资金抵扣水费、集资款等任何款项;各邮政储蓄网点不得阻挠农民自由提取补贴资金。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进一步完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机制。本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的通知》(颍政办[2008]33号),对我县发放惠农补贴资金政策的宣传、指标的下达、程序的操作、资金的管理、部门和具办人员的责任都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惠农补贴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坚决禁止截留、克扣、挪用惠农补贴资金,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发放,维护农民利益。
四、加强领导,全面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惠农政策检查和自查,不得走过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这次检查分三个层次进行:各乡镇要组织全面自查自纠、县直有惠农补贴任务的单位也要进行自查自纠、县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7月4日乡镇和县有关部门将自查报告、督查组将督查情况报告送县财政局,7月6日县财政局向县政府提交检查汇总情况。
附:检查人员分组名单
颍上县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检 查 人 员 分 组 名 单
总协调人:邓 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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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人员 |
被检查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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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周新仁
成员:廉同艳
傅 强
吴长君 |
耿棚镇、十八里铺镇、新集镇、西三十铺镇、六十铺镇、红星镇、五十铺乡、南照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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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苏 云
成员:卜令全
方明慧
张保友 |
王岗镇、赛涧回族乡、垂岗乡、半岗镇、关屯乡、八里河镇、润河镇、盛堂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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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孙 伟
成员:李 波
路 新
甘秀丽 |
杨湖镇、刘集乡、夏桥镇、鲁口镇、江店孜镇、黄坝乡、慎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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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王云山
成员:宫传玉
卜 娟
韩向东 |
江口镇、古城乡、黄桥镇、谢桥镇、迪沟镇、陈桥镇、建颍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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