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取 号: | KE001010301200806001 | 内容分类: | 人事任免 |
| 发布文号: | 发文日期: | 2008年06月24日 |

颍政人[2008]9号
关于岳沛林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岳沛林同志任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孙新富同志任县项目与招商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姚洪亮同志任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
胡玉玲同志任县地震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县 长:刘树生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门、县直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