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会议纪要
 
投稿:潘家兰    日期:2008年06月11日     【字体: 】【打印】【关闭
 

 

 

 

 

5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县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纪要

 

2008513上午,县长刘树生在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崔黎,副县长张华久、马建、盛亚、刘军、齐红卫,人武部部长张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江鹏出席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焦斌、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及县科技局、民政局、房产局、建设局、物价局、财政局、农委、经委、发改委、劳动保障局、国土局、综治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会议就人防工作等五项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形成一致意见。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关于人防工作。会议听取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焦斌关于人防工作的汇报。

会议指出,我县人防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人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新时期人防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人防宣传,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实现人防建设新突破。

会议决定:(一)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县成立人民防空指挥部,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焦斌兼任人防办主任;(二)由副县长马宏亮召集县人防、建设、法制、物价、财政、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启动人防工程建设及人防教育工作,加强防空预警系统建设;(三)积极开展人防知识宣传普及;(四)依法制定人防规划并纳入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人防部门要参与县城市建设各类评审会议。新建建筑项目应由县人防部门对该建筑项目进行审查,出据防空建设意见书后,建设部门才能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人防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二、关于创建全国科技先进县工作。会议听取了县科技局局长王雪梅关于创建全国科技先进县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随着我县财政收入的好转,对科技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科技三项经费支出比例逐年提高。以鑫泰化工、金太阳药业为主的非煤骨干企业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在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批中小型企业在新产品研发上均有新的突破,专利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科技成果的取得,为创建全国科技先进县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会议指出,目前,由于财力有限,我县科技研发投入不足,对科技人才的培养滞后,落后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在科技项目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及科技奖励、科技示范引导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会议决定:(一)为创建全国科技先进县,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力度。由副县长曹伟负责,召集科技、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颍上科技进步的实施意见》;(二)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对科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崔黎,副县长曹伟牵头,组织科技、财政等部门,制定考核奖励办法;(三)按照有关规定,由科技、统计部门负责对县内大中型企业科研投入进行统计核实;(四)创新科技服务体系,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农村,宣传、推广科学技术,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

三、关于2008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和高维芹见义勇为申报评烈问题。会议听取了县民政局副局长曹国平关于2008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和高维芹见义勇为评烈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一)原则同意县民政局关于《颍上县2008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方案》的汇报。由副县长张华久牵头,民政、财政等部门按政策和程序共同做好对2008年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同时要积极争取省对我县的支持;(二)原则同意对高维芹见义勇为评烈。由县民政局负责,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申报,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

四、关于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听取了县房产局副局长杨彬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汇报。

会议指出,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廉租房补贴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关系到我县城镇低收入群众的切身利益。县房产局要严格按程序操作,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补贴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会议决定:(一)原则同意出台《颍上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颍上县廉租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由副县长盛亚召集相关部门对两个实施细则进行分析研究,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二)由政府划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用地。廉租房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解决150万元,县土地出让金解决400万元,争取中央资金100万元;(三)老城河及外城河拆迁符合政策的低保户可享受经济适用房待遇。此项工作由副县长盛亚牵头,在实施进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

五、关于调整城市建设用地规划问题。会议听取了县建设局副局长杨文波关于调整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县建设局关于调整城市土地规划的意见,由副县长盛亚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程序申报实施。

最后,会议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四川汶川地震情况通报。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部署,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会议号召,全县开展向地震灾区献爱心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援地震灾区。

 

 

 

 

 

 

 

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