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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热线(第四十七期)
 

  

       主持人:观众朋友,政风行风热线开通以来,有很多群众来电咨询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方面问题,今天,我们请到了颍上县民政局副局长孙伟及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来到演播室,与观众朋友们沟通和交流,欢迎大家拨通热线电话:4416600。

       主持人:孙局长你好,民政工作事务繁杂、涉及面广,直接牵涉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民政局素有“小政府”之称。近两年来,随着我县民生工程的实施,民政工作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请您介绍一下,我县近年来民政工作的开展情况好吗?

       孙局长:大家好,感谢“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再一次为我们提供了与社会各界和广大城乡困难群众交流沟通的平台,同时也借此机会,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城乡困难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和支持下,我们民政局的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的实效,我县民政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一是县委、县政府相继启动实施了二十三项和二十五项民生工程;二是2007年夏季我县遭受到半个世纪以来最大一次洪涝灾害的袭击;三是年初我县又遭受到历史罕见的特大雪灾袭击;四是今年全面启动了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五是四川汶川地区发生了8级特大地震灾害以后,我县上下积极踊跃开展了向灾区人民献爱心捐款活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课题,我局紧紧突出“大建设、大发展、大跨越”的发展主基调,以构建和谐颍上为“纲”,以实施民生工程为“目”,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依靠全县上下的通力协作和全体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截止目前,由我局主办的八项民生工程进展顺利,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全面完成,农村五保供养实现应保尽保,城市低保实现动态管理,城乡医疗救助全面推行,我县已经构筑了一个基本覆盖全县83875名城乡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医疗保障体系和农村五保供养体系;在2007年的抗洪救灾和今年的抗击雪灾工作中,我们通过努力,保障了10.7万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并圆满完成灾后倒房重建工作任务,实现了“六有一无一稳”的生产救灾工作目标;全面完成了全县305个村(居)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了选举完成率100%、一次选举成功率95%、参选率91%、当选率92%,各项指标明显高于上届;在抗震救灾捐款活动中,我县组织得力,社会各界爱心高涨,全县上下在支援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活动中,充分表现出淮颍儿女血浓于水、与灾区人民心连心的高尚情怀,截止目前,全县已经累计捐款突破500万元,居全市第一。

       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县上下支持配合的结果,我们也深深的感到,自身的工作也不是尽善尽美,我们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继续一如既往的监督、关心、支持我县民政工作,为我县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献计献策。下面,请大家积极的提问,我们将按照政策,认真予以解答。

       主持人:夏桥镇夏桥村村民李玲来电反映,现在身体长期生病,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可以享受农村低保吗?如何办理农村低保?

       彭主任:持有我县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0元的,均有权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农村低保申办程序是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供提供相关证件通过村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根据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乡镇进行审核,民政局审批程序进行。

       主持人:一名普通群众来电咨询,前些日四川发生强烈地震,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他们现在生活困难,现在想向他们捐款,不知道如何办理?

       彭主任:四川地震发生后,在县委、县政府号召下,社会各界踊跃向灾区捐款,奉献爱心,如果你想捐款你可以到民政局进行相关咨询,咨询电话:4412052。

       主持人:夏桥镇南桥村居民程志轩,男,59岁,是下乡知青,是否符合城市低保条件?

       陈主任:办理城市低保应具备以下条件:1、非农业户口;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我县颍城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165元,其他乡镇145元。若程志轩是非农业户口,且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到当地申请城市低保。

       主持人:有人咨询申请城市低保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陈主任:1、个人申请,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市居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送交户籍地的社区居委会,并出具申请书,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原(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2、居委会初审,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后,进行民主评议和征求群众意见,并张榜公布5天,无异议的,填写《颍上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印章,将《申请表》和有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3、乡镇审核,乡镇必须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人口、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材料。审核工作15日内完成,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印章,将《申请表》和有关材料报县民政局审批。4、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查后,区分不同情况,在10日内作出下列决定:(1)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2)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准其按照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主持人:有一观众来电反映,说他们村有闺女的也享受五保,有残疾的也享受五保,孤儿也享受五保,到底享受五保需要那些条件?

       张股长: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规定,五保供养的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 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 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二)无劳动能力的;(三)无生活来源的。以上“三无”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对于 有女无儿的老人,如果其女儿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或女儿是隔省跨县且的确无力尽抚养义务的,需持有其女儿所在县(区)民政部门提供相 关有效证明材料,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作为五保供养对象。至于残疾人,并不是所有的残疾人都享受五保,残疾人中也有身残志坚,自食其力的.符合三无条件的残疾人才可以享受五保.孤儿中的未成年人可以享受五保待遇. 

       主持人:颍上政务信息网上有人咨询:我是颍上黃坝乡的我们村这有好多孤寡老人年龄都在 60-70岁以上了无儿女,可是问村里干部他们说100口人之包一个人,村干部说几年才有一次机会而且还有名数限制。是这样吗?

       张股长: 根据<<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 各县市建立五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同时保持五保对象基数的相对稳定。新增五保对象要严格把关,名额可从当地五保对象自然减员中解决.

       目前,我县有16440名五保对象享受五保待遇,县财政每年至少要补贴五保供养资金759.68万元.截至2008年元月31日,我县五保户自然死亡400人左右,新增五保户都完善了审批手续.如果你符合五保条件,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经村民小组提名,报村民委员会备案,经乡镇审核后报民政局审批.同时,我们欢迎大家提供五保户自然死亡信息,以便我及时调整,完善五保供养动态管理.

       主持人:新集镇下湾村赵成义属今年新增农村低保户,想了解低保金怎么领取?新增加的农村低保标准全年是多少?

       彭主任:我县低保金实施“一卡制”按季度打卡发放,领取只需带着身份证件和农税卡本,到当地邮政储蓄所当场就能领取。我县农村低保实施分类施保,2008年度新增农村低保对象按照差额补贴年人均177元的低保标准执行。

       主持人:古城乡古城村左金英来反应情况,她本人患了股骨头坏死,花了5万多元,计入新农合费用4万多元,新农合报销医疗费1万多元,是否符合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条件?

       陈主任:符合医疗救助条件,可以给予救助。救助对象有以下几种:(一)持有县民政局发放的《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农村五保户(包括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二)持有县民政局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对象);(三)因患有大病重病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开支大,导致其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居民。左金英应属于这种情况。

       主持人:患了哪些病可以给予救助?

       陈主任:(一)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

                 (二) 急性脑中风;

                 (三)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四)严重心脏病;

                 (五)重型肝炎、并发症;

                 (六)脑出血、脑栓塞;

                 (七)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

                 (八)重症精神病;

                 (九)经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病种

       主持人: 左金英申报医疗救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陈主任: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实行属地管理,按以下程序办理:(一)个人申请。申请人需持身份证和享受社会救助的有关证明(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等)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医疗救助定点医院本年度的诊断病历和必要的病史证明材料。(二)村(居)委会初审。村(居)委会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5天,广泛听取意见无异议后,由村(居)委会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印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三)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和有关材料,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救助对象的患病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上报到县民政局;对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居)委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原因。审核工作应在7天内完成。(四)县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和有关材料予以复核,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并将批准意见通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书面通知乡(镇)政府,并说明理由,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审批工作应在10天内完成。

        主持人: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应怎样给予救助, 救助的标准有哪几种类型? 左金英能解决多少钱?

        陈主任:1、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 人员、农村五保户作为一类救助对象,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因患大病重病,当年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规定的医药费,在扣除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或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和其他补贴后,个人承担医疗费用有困难的,原则上按100%的比例给予救助(扣除医前、医中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资金不得超过10000元。2、城乡低保户家庭作为二类救助对象。城乡低保户家庭因患大病重病,当年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规定的医药费,在扣除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或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和其他补贴后,个人承担医疗费用有困难的,原则上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扣除医前、医中救助)。住院治疗发生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医疗费在1000元以下不予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资金不得超过10000元。3、因患有大病重病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开支大,导致其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贫困居民作为三类救助对象。因患上述“九大类”病种之一,当年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医药费超过15000元以上的,在扣除医疗保障或合作医疗补偿部分和其他补贴后,个人承担医疗费仍有困难的,原则上按30%的比例给予救助。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医疗费在15000元以下的不予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资金不得超过10000元。左金英能解决6000元左右。

       主持人:大家都知道07年以前五保供养标准非常低,现在供养标准提高了,那么现在的供养标准是多少,五保户一年能领多少钱?

       张股长:按照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从2007年元月起,我县五保供养提高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标准是每人每年12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目前,2008年第一、二季度的供养经费合计每人600元已经打卡发放.没有领到钱的五保户抓紧时间到乡镇邮政储蓄所去打卡.

       主持人:有一名五保户来电话咨询,他本人没有房子,原来和侄子住一块,现在有点矛盾,想住进敬老院可以吗?

       张股长:敬老院就是集中供养五保户的地方.五保老人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但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以及危急病人除外.如果你不属于以上三类人员,你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同意,与敬老院签订供养协议后,方可入院.院民入院后,应当遵守敬老院的规章制度,服从敬老院管理,支持、配合敬老院的工作.

       主持人:自"5.12"以来,大家在关注四川地震灾情的同时,也十分关切那些在地震中失去双亲的孤儿,很多爱心人士都想领养这些灾区孤儿,请问怎样办理手续?

       张股长:首先,我要代表我们民政部门对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目前,救灾工作正在进行,抢救工作还在继续,孤儿的身份尚未界定,如果灾后有些孩子确定父母双亡,而且其近亲属放弃抚养权的话,可以进入收养程序,相关的收养手续要收养人到孤儿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人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年满三十周岁;二是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是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目前,办理收养登记还不是时候.建议大家关注电视以及网上相关信息,我们也会积极向大家通报相关信息.如果你有收养意愿可以带户口本、身份证到民政局二楼社会事务股进行收养预约登记.目前,到民政局办理愉悦预约登记的人数已经超过200人.另外,四川省民政厅已经开通两部收养咨询热线:028-84423064;028-84423065.大家可以电话咨询.

       主持人:孙局长,随着我县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和五保供养制度的相继建立,使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请问我县今后还需要完善哪些问题,总体发展目标是什么?

       孙局长:当前,我县在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和申请审批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同时,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和五保供养的整体救助水平还不是太高,离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需求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涉及民生方面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强力推动。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和医疗救助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公开透明。三是继续加大对资金发放环节的跟踪检查力度,对挤占、挪用、截留民政资金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规范运行。四是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户的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适当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和人均补差水平,今年将计划新建敬老院15所,将低保标准提高到月人均180元, 月人均补差提高到98元。

       刚才大家提出了很多问题,我们相关股室负责人已经依据政策进行了解答,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民政事业的发展。我们民政部门有决心、有信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辱使命,不负全县父老乡亲重托,为我县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我县早日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颍上县纠风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