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政人[2008]7号
关于潘忠国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潘忠国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颍上县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门、县直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