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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防指〔2008〕15号
关于加强中小学卫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防治工作指挥部,市防治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有效控制手足口病交叉感染,最大限度减少发病率,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决定,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卫生工作,认真对中小学生进行晨检,确保及早发现、及时治疗。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行动,指导各级学校做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要每天对教室、实验室、活动室等教育教学场所,食堂、宿舍、厕所等生活场所进行定时清扫和消毒,对垃圾进行集中消杀处理,确保不留死角。
二、中小学要进一步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卫生防病,特别是以手足口病为主的春夏季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关防病知识可查找近期的《阜阳日报》、《颍州晚报》等报刊,使学生真正了解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对预防疾病的重要意义,养成“洗净手、吃熟食、喝开水、常通风、晒太阳”的良好卫生习惯。
三、中小学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晨检制度,发现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立即送县级以上医院就诊:1、发热伴手、足、口腔、肛周皮疹,病程在4天之内;2、发热伴精神差;3、疱疹性咽峡炎。
四、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做好中小学卫生和晨检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各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防治工作指挥部将把中小学加强卫生和晨检工作纳入督查内容,对各地中小学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OO八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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