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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曹广宇    日期:2008年05月05日     【字体: 】【打印】【关闭
 

阜防指〔2008〕11号

 关于确保手足口病危重患者就诊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治工作指挥部,市防治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鉴于目前手足口病患者门诊就诊人数较多,为确保急危重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减少死亡率,提高救治率,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设立小儿发热门诊。小儿发热门诊必须相对独立,候诊厅通风良好。挂号处、药房、收费室距小儿发热门诊较近或单独设置于小儿发热候诊处,方便患者就诊,减少患者及家属多处奔波。

  二、小儿发热候诊处要实行分诊和筛选制度,要选派医疗技术好,认真负责和责任心强的医师对候诊厅的患者进行筛选,对筛选出来的急危重患者要优先进行诊疗,减免一切繁琐手续,保证患者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救助。对急危重患者要有专人陪同诊治,要及时将患者护送到需住科室并负责办理相关住院手续。

  三、要提供快速消毒剂对拟诊患者及家属进行简单的手和衣物消毒。

  四、对手口足病患者要建立绿色通道,简化诊疗流程,辅助检查按急诊处理,特事特办。

  五、市人民医院及市二院原则只收治急危重患者,在医疗资源相对充足的情况下,可收治部分需住院的患者,对留观病人应劝其回辖区内二级医疗机构救治。对需转入市人民医院和市二院的急危重患者,各转出医院请及早与市定点医疗机构联系,以便及时落实患者住院,转诊单位要及时派救护车护送。

  六、对诊断为手足口病患者及家属,要及时发放阜阳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印发的《致手足口病患者及家属的一封信》和预防手足口病的宣传材料。

 

二OO八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