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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1. 一站式服务制度。简化外来投资审批程序,实行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资料完备的,在行政服务中心一次性办结相关手续。
2. 外来投资企业收费监督卡制度。统一印制、发放外来投资企业收费监督卡,按所列收费项目收费,凡未列入收费监督卡的收费项目,不得向企业收取,企业有权拒绝缴纳。
3. 收费统收统缴制度。有关职能部门不得到外来投资企业收费,应收取得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外来投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一站式服务大厅缴纳。
4. 对外来投资企业检查申报制度。除国家和省规定的检查外,未经同级党委或政府批准,其他职能部门不得对外来投资企业进行检查。对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有关部门给予免检。
5. 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制度。外来投资企业的各类投诉由市外商投诉中心统一受理。除进入司法程序外,所有投诉在7日内办结。
6. 对外来投资企业依法保护制度。对敲诈勒索、强行施工、强买强卖、强行装卸、强揽强包等干扰外来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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